各市商务局,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根据对外投资合作管理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为全面掌握广西企业2022年“走出去”工作开展情况,研判当前形势,做好下一步工作计划,推动广西“走出去”业务高质量发展。请各相关企业于2023年3月2日前,向所在辖区市商务局提交2022年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开展情况、形势判断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请各市商务局汇总后于2023年3月3日前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区直企业请将相关材料直接报送自治区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2月22日
(联系人:陈康,电话:0771-2211779,电子邮箱:hzc@swt.gxz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