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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业务简介

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根据中央深改组第三十五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统一归集和共享机制, 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局于2018年1月18日制订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

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含境外机构)证书

(一)申办程序

(二)网上填报备案表

首次申请境外投资的区内企业应在商务部网站“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同时将纸质文件提交至广西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商务厅窗口。输入网址:http://fec.mofcom.gov.cn/, 进入“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点击网页“在线办事”栏,转入新界面后在“首次业务办理”项下选择“境外投资备案和核准”;进入新页面后,点击“在线申报”,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页面,根据页面提示, 逐项录入企业申请信息。详尽操作信息及电子钥匙使用方法可在页面右上角“用户指南”中查阅。在填写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联系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电话:010—67870108。

(三)办理境外投资手续所需时间

自治区商务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符合备案要求的,自网上受理之日3 个工作日内给予备案;需报商务部核准的,自受理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同意后上报商务部, 商务部自受理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四)颁发境外投资证书

境外投资企业或机构经自治区商务厅备案或商务部核准后,由自治区商务厅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五)注意事项

(1) 特别提醒:企业在领取《境外投资证书》后,第一时间到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经商处或驻香港、澳门联络办经济部报到; (2) 审核受理以网上正式受理时间为准; (3) 网上填报后须先到当地主管商务部门申请转报; (4) 将“申请材料目录”内要求的材料递交至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厅窗口; (5) 企业变更事项重新领证时须旧证换新证。

(六)对外投资备案“保姆式”服务

2019年起,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开始试行对外投资备案“保姆式”服务,设专人为对外投资备案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及填报等操作。企业可前往商务厅对外经济合作处进行咨询。咨询联系电话:0771-2211781。

(七)网上申请填报具体步骤

新设投资

1、用账户和密码登录进入,点击“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选择“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非电子钥匙用户”(非央企不需要电子钥匙),在显示页面中点击“资格类”项下的“境外投资管理”。 点击“境内主体录入”,填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选择企业类型,确定后进入如下页面,按照企业真实信息填写完整,带星号为必填,完成后点击保存。

2、回到以下页面,并点击“申请证书”,填入机构代码和选择证书申请类型,确定后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3、进入境外投资申请表填写页面,按示范及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内容,点击保存。

变更(境外企业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增资、减资)

1、页面左侧找到并点击“证书查询”,找到需要变更的项目,点击“操作”,在弹出的选项中选择“变更”。如图:

2、进入信息填写页面,注意“设立方式”中选项的选择。

再投资

1、页面左侧找到并点击“证书查询”,找到需要变更的项目,点击“操作”,在弹出的选项中选择“境外企业再投资”。如图:

2、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相关信息,保存。

注销

1、页面左侧找到并点击“证书查询”,找到需要注销的项目,点击“操作”,在弹出的选项中选择“申请注销”。如图:

2、进入下一页填写注销事由,保存,按系统提示完成注销申请,并打印出境外企业终止报告表,盖章后提交至自治区商务厅。

数据填报(首次填报)

1、用账户和密码登录进入,点击“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选择“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非电子钥匙用户”(非央企不需要电子钥匙),在显示页面中点击“统计类”项下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 进入如下页面(如果没有自动弹出,则点击“境内投资者管理”项下的“境内投资者管理”),按照企业真实信息填写完整,每项必填,完成后点击保存。

2、返回上一级界面,点击“境外企业管理”项下的“境外企业信息管理”,点击右边的“新增”按钮,进入如下页面,按照境外企业真实信息填写完整,每项必填,完成后点击保存。

3、返回上一级界面,点击“月报信息管理”项下的“境外企业月报管理”,展开下方公司的子项,点击子项,点击右边的“新增”按钮,进入如下页面,将信息填写完整,完成后点击保存, 接着点击“新增”按钮下面的“操作>上报”。进入审核状态。

备注:A1+A2+A3+A4+A5=B1+B2时,才能保存。

4、下次填写月报时可直接进入“月报信息管理”填写。

备注:报表内的相关术语请详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附件: 境外投资信息变更申请材料

附件: 境外投资注销申请材料

附件: 境外再投资报告申请材料

附件: 新设境外机构申请材料

附件: 新设境外投资或并购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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