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因私出国工作及学习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1-01-05    来源:  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有关部署,有序、高效推进我区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接种对象为因私赴疫情严重国家工作、学习且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需求的出国人员,接种时须提供身份证、护照、签证以及留学、出国相关证明。

二、费用安排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纳入重点人群接种范围,现阶段免费接种。

三、注意事项

(一)现阶段可预约接种年龄为18岁—59岁,不满18岁或超过59岁的人员暂不安排预约接种。

(二)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要提前与指定接种单位联系预约接种,并在预约时间内到接种单位进行相关证明材料审核和疫苗接种。

(三)疫苗接种完成后,受种者要在接种单位留观30分钟,观察是否有过敏反应等;14天内,观察自身症状和体征(包括接种部位红、肿、痛,发热、乏力、腹泻等),如果有异常情况,随时向接种单位报告。


2021年1月3日


附件:全区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指定接种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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